2016年8月14日 星期日

工作職掌

輔導主任   黃天壽
01.策畫推展全校輔導活動。
02.擬定輔導處各項章則及工作計畫。
03.主持輔導處工作會議及各項委員會。
04.推動友善校園輔導工作計畫。
05.建立與應用學生資料,協助學生認識自我。
06.規劃家庭教育工作,加強親師合作。
07.推動愛心志工服務制度,協助校務運作。
08.規劃特殊教育業務,協助特殊學生適性發展。
09.規畫印製親師專刊。
10.規畫補救教學相關業務。

輔導組長   林蘊秋
01.擬定輔導組相關業務實施計畫並執行。
02.辦理志工服務業務、評鑑。
03.辦理友善校園學生輔導工作。
04.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05.推動生命教育、學生憂鬱與自傷防治三級預防。
06.辦理家庭教育、親職教育、代間教育、新移民子女、節日慶典等系列活動。
07.規畫佈置輔導專欄與網頁。
08.出席輔導相關會議及研習活動。
09.協助編輯親師通訊。
10.轉學生輔導工作。
11.協助各班導師建立學生輔導資料與訪談紀錄督察事宜。
12.輔導資訊之蒐集、整理、保管與應用。
13.其他有關輔導及交辦事項。
14.協助辦理補救教學相關業務。
特教組長 林君萍
1.測驗工具之管理與心理測驗之規畫實施。
2.辦理各種特殊學生調查、鑑定、安置、輔導等工作。
3.推動特殊教育課程設計與教學活動。
4.提供特殊教育諮詢及特殊教育學生背景評估並參與個案會議。
5.辦理特殊學生輔導與轉銜工作。
6.參與特殊教育各項研討活動。
7.協助特殊學生申請各項補助及輔具。
8.辦理教師助理員申請、服務及核薪事宜。
9.實施特殊學生戶外教學活動
10.申請特教專業服務團隊到校服務。
11.辦理特教通報網資料之更新與填報事項。
12.辦理資優生縮短教育年限事宜。
13.辦理特教體驗教育活動。
14.規畫教師特教知能研習活動。
15.協助校園無障礙空間之規畫與推動。
16.辦理有關特殊教育實施方案。
17.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與安置。
18.督導個別化教學方案實施。
19.組織及運作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事項。
20.視障生課本及教材購置事宜。
21.辦理特殊教育畢業學生之追蹤輔導事項。
22.其他有關特教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專任輔導老師   潘素華
01.教育部訂定之學校三級預防輔導模式,專任輔導教師 
以負責二、三級預防工作為原則,兼任輔導教師以負責初、二級預防工作為原則。
02.評估學生與班級需求,實施班級輔導。
03.規劃及辦理全校性心理衛生活動。
04.規劃及辦理教師輔導知能訓練及心理衛生課程。
05.規劃及辦理親職教育活動。
06.實施個別輔導,撰寫並建立個案記錄及相關資料,依
   需要進行個案之家庭會談。專任輔導教師每週個案數
   為減授時數除以二為原則;兼任輔導教師每週個案數
   為減授時數除以二為原則。凡列為個別輔導人數皆需
   撰寫個案記錄,且每次晤談時間於國小每節應至少四
   十分鐘以上,國中每節應至少四十五分鐘以上;每位
   個案之服務次數以六至八次為原則,並視個案狀況得
   以延長次數,但不得低於原則規定。
07.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
08.對於高關懷學生及中輟學生,由專任輔導教師協同個
   案導師(或認輔教師、輔導志工、社工等)進行家庭
   會談及追蹤輔導。
09.實施小團體輔導,以由專任輔導教師辦理團體輔導為
   原則,每學期至少一至二團,每團人數八至十人,每
   次團體為二節課,每週進行一次,每個團體進行至少
   六至八週,並撰寫團體輔導記錄。
10.個別與團體心理測驗之施測及解釋。
11.由專任輔導教師協助規劃個案研討會議,及視需要提
   供個案報告,兼任輔導教師並應參與會議,每學期至
   少辦理一次。
12.與專業輔導人員、社政及精神醫療等單位合作,進行
   輔導、追蹤、通報或轉介。
13.協助辦理學生輔導工作之執行與績效評估。
14.學校心理危機事件的介入輔導,校園危機及重大事件
   後之心理復健與團體輔導。
15.協助輔導工作業務,建構以學校本位之輔導資源網
   絡,並參與校內輔導團隊的運作。
[依據: 嘉義縣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工作原則( 民國 102 07 08 日發布/函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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